联系我们
|
缴费指南
网站首页
走进泰中
文明校园
新闻中心
教学科研
德育在线
国际学校
家长视线
党团工作
信息公开
通知公告
您现在的位置:
首页
>
通知公告
泰山中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03-15 08:44:34.0 | 文章来源:办公室 | 发布人:办公室
泰中行字[2016] 13号
泰山中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宣传工作水平、着力开创学校宣传工作新局面,进一步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,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,从而推进学校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充分调动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宣传负责人撰写新闻作品和宣传报道的积极性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宣传报道工作要以正面宣传为主,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《泰安文明网信息工作考核办法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。
二、信息稿件要求
(一)上报方式
1、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及时把本部门消息、动态刊登在校园网上。
2.学校办公室及时整理有关校园新闻后向市教育局、市文明办等媒体投送。
(二)格式要求
1、标题控制在10—20个汉字。
2、领导称谓规范用法为“职务+姓名”,如“××部门主任××”,不用“××部门××主任”;注明具体日期,避免用“昨天”“今天”“明天”等字样。
(三)内容要求
信息稿件写作坚持“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全面”的原则,及时采集、整理和报送信息,要突出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亮点、工作特色,力求图文并茂,文字精练,语句通畅,一事一稿。
1、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开展的教育教学工作等常规性、创新性工作以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信息和活动信息。
2、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,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,群众倡树文明新风、移风易俗新风尚的信息。
3、开展“乡村文明行动”的新举措、新成效的信息。
4、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开展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活动及感人事迹,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措施和成效的信息。
5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措施和成效的信息。
6、落实上级文明办安排的专项工作信息。
7、落实泰安文明网和泰安市志愿服务网策划的专题工作信息。
8、落实上级“好人(个人或群体)线索”推荐工作要求,按照“好人”标准,积极挖掘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、事迹真实感人、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人物,及时提报“好人线索”或者整理事迹材料,参加上级“好人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9、工作信息、活动信息的内容时效不超过3天。
三、宣传工作考核
根据学校工作实际,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在规定时间内应该报送的新闻、“好人线索”任务量,规定如下。
①新闻
部门
学工处
教务处
国际部
空乘部
各年级
教科处
团委
其他
科室
幼儿园
小学部
初中部
新闻篇数(每周)
2
2
2
2
2
2
2
1
2
完成上述工作量,得基准分10分,每多一篇加2分,经学校审核整理被市教育局、市文明网采用的稿件,每一篇加5分。
②好人线索
“好人线索”的报送数量,各处室每两月完成1条,级部、学部每月完成1条。完成上述工作量,得基准分10分,每多一条加2分,经学校审核整理被省、市级文明办审核通过的,每一条再加5分。
学校每周或每月底办公会公布上述两项宣传任务的得分情况。
四、宣传奖励
各处室、级部、学部撰写发表在校园网上的稿件,经学校审核整理被各级新闻媒体及网站采用均给予一定奖励。学校每学年进行新闻宣传、信息报导工作以及“好人线索”的挖掘工作进行总结评比,表彰先进部门及个人,颁发与学校优秀教师同等性质的荣誉证书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内容相似的稿件及信息,按时间先后,计入最早发布的处室部门工作量。
2、宣传报道工作要以正面宣传为主,对外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,报道及信息失实造成不良影响,将追究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。
六、实施时间与解释权
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山东省泰山中学
2016年3月12日